山东济南市锚定“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

2022-04-27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李冉冉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锚定“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综合运用检查、督导、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多种手段,狠抓末端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坚持精细管理、精准治理,着力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据了解,“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中的第一个“6”是指,围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调查和追责问责、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为提升责任落实效能,济南市通过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巡查,压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清单,推动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内部奖惩、“晨会”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分运用执法监督、安全诚信、安全承诺、警示教育、举报奖励、公开曝光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是指围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煤矿、非煤矿山、冶金、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烟花爆竹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任务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监管、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推进事故隐患全面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推进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济南明确了强化考核评估、强化社会服务支撑、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宣传警示、强化督导问效、强化执纪问责等6项保障措施。将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重点任务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内容,通过考评,倒查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行动开展不力、责任分工不清、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未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提升年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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