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启动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2022-04-27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钱永晟报道     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市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减少“三违”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据记者了解,本次专项行动涉及济南市各行业、领域所有企业;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员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去年以来山东省加强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近年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技能等4个方面。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分三个阶段实施,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大学习阶段。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穿插进行。各企业采取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集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按照“分批次、分领域”原则,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自行组织。安全总监培训内容要涵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课目。

大考试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11月15日前完成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企业员工考试于11月30日前完成。无故不参加考试、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及其企业单位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约谈。

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要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安全培训任务落实到监管网格中。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实现培训全覆盖。

据山东省济南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是山东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重要内容之一,是深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夯实济南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全市所有企业要建立日常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及考核长效机制,让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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